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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使用時間以及可以記錄與播放的影像數目
• 上述影像數目適用於電池充滿電的情況。視使用情況而定,影像的數目可
能會減少。
• 可以記錄的影像數目是在下列情況下拍攝的:
- 使用 Sony “Memory Stick PRO Duo”(Mark2)(另售)
- 在周邊溫度為 25 ℃時使用電池。
• “拍攝 (靜態影像)”的數目以 CIPA 標準為根據,在下列情況下進行拍攝:
(CIPA: Camera &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)
-[面板亮度]設定為 [3 (普通)]。
- 每 30 秒鐘拍一張。
- 變焦在 W 和 T 端交替轉換。
- 每拍攝兩次閃光燈閃光一次。
- 每拍攝十次打開和關閉電源一次。
• 動態影像的電池使用時間適用於下列拍攝情況:
- 動態影像的畫質:AVC HD HQ
- 連續拍攝因為設定限制 (第 22 頁)而結束時,再度按下 MOVIE (動態影
像)按鈕並繼續拍攝。不使用變焦之類的拍攝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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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電
用多功能端子 USB 電纜 (附件)連接到電源適配器,相機便可以從牆上
的電源插座供電。
用多功能端子 USB 電纜將相機連接到電腦,將影像匯入電腦時便可以不
必擔心耗盡電池的電力。
此外,您可以在拍攝時使用拍攝用的電源適配器 AC-UD10 (另售)供
電。
• 電池沒有插入相機時不能供電。
• 將相機直接連接到電腦或用隨附的電源適配器連接到電源插座時,只能在
播放模式中供電。如果相機處於拍攝模式,或者您變更過相機的設定,即
使您用多功能端子 USB 電纜進行 USB 連接,也不能供電。
• 如果在相機處於播放模式中時用多功能端子 USB 電纜將相機連接到電腦,相
機上的顯示會從播放畫面變成 USB 連接畫面。按 (播放)按鈕切換到播
放畫面。
電池使用時間 影像數目
拍攝 (靜態影像) 約 125 分 約 250 個影像
檢視 (靜態影像) 約 190 分 約 3800 個影像
拍攝 (動態影像) 約 60 分 —
附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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